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14500万元收购CO、CO2红外光谱仪多气体分析仪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145.00万元收购CO、CO2,红外光谱仪,多气体分析仪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交通范畴新式污染源检测设备计量才能建造(从头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招标人应在政采云渠道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刻)前递送(上传)招标文件。
扼要标准描绘或项目根本概略介绍、用处:机动车排放查验用OBD诊断仪校准设备设备收购一批,详见收购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扼要标准描绘或项目根本概略介绍、用处: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用流量分析仪校准设备设备收购一批,详见收购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扼要标准描绘或项目根本概略介绍、用处: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设备收购一批,详见收购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1.满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未被“信誉我国”(、我国政府收购网()列入失期被履行人、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时刻:/至2024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刻,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在外)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收购方针功用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告诉》(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收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告诉》(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收购支撑中小企业力度助力厚实稳住经济的告诉》(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别离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端施行,此前有关法律法规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履行。
2.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收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告诉》(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判决机制”要求,鼓舞供货商在线提起问询,途径为:政采云-项目收购-问询质疑投诉-问询列表:鼓舞供货商在线提起质疑,途径为:政采云-项目收购-问询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货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途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收购投诉处理-在线.供货商以为收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获取收购文件之日或许收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收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收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和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刻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